西安医学院进口货物外贸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7 点击量: 作者:招标与采购处 来源:招标与采购处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医学院进口货物外贸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医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此项目是为西安医学院进口货物外贸代理服务工作确定成交代理机构,服务期限叁年,代理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年终对外贸代理机构的服务进行评价,采购人视成交外贸代理机构的合作和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约。服务期满,重新进行遴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医学院进口货物外贸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西安医学院进口货物外贸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根据《财政部威廉希尔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2023年或2024年的审计报告须有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的)合格有效。
(8)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9)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0)供应商须具有《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24日17时3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文件(签字且盖章后PDF版)递交至指定的邮箱ztbbgs@xiyi.edu.cn
六、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议时间:2025/07/02 09:00
磋商会议地点:腾讯会议(会议号: 630-502-865 )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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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医学院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 系 人:苏老师
电 话 :029-86177468/18082611640